為何「同意」並非預設的合法依據
「同意」是大多數人提及的合法依據,卻也最常被誤用。資料處理通常基於合約、法律義務或合法利益。而「同意」必須是自由給予、具體明確且可撤回的,這在雇主與員工之間極少實現。選擇錯誤的依據本身就是一大失誤。
這種誤解導致員工犯下許多實際錯誤:在不必要的情況下收集同意書,或在撤回後仍繼續處理資料,而該撤回根本不適用。按照頻率順序而非從「同意」開始教授合法依據,能在一幕中糾正此問題。處理紀錄和DPIA內容完全排除在影片之外:它們涉及系統、供應商和資料流,應歸入登記冊而非培訓影片。
此範本涵蓋九個場景:一個關於何謂個人資料,兩個關於合法依據的適用頻率順序,一個關於為何「同意」是例外,兩個關於資料主體權利和回應時限,一個關於跨境傳輸限制,一個關於如何識別可疑洩露事件,以及一個關於在內部期限內通報。

